新湖办事处圳美、新羌社区环卫一体化综合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论证 |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9号)要求,现将新湖办事处圳美、新羌社区环卫一体化综合服务项目(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请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的供应商于2017年07月31日18:00(北京时间)前,通过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m.szzfcg.cn) 中 提出采购需求论证疑问(光明) 功能点,反馈至深圳市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工 通讯地址:光明新区观光路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 电话:0755-88219501 光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附件: 新湖办事处圳美、新羌社区环卫一体化综合服务项目_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