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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机关管理服务中心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2017-07-27 14:14:03|作者:清洁吧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机关管理服务中心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品目采购单位新华通讯社办公厅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8:05首次公告日期更正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新华通讯社办公厅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新华通讯社机关管理服务中心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1、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7月10日2、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机关管理服务中心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GC-FG21701924、变更事项及内容: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四包-技术服务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项目经理(2名):1.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4分;2.年龄30-55岁,得3分;3.均具有五年(含)以上物业项目经理经验,得4分,三年(含)以上得2分,两年(含)以上得1分(取最高值,不重复得分);注:1.以上各项2名项目经理均满足得分,部分满足和全不满足不得分;2.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名)缴纳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项目经理整项不得分;3.须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书及工作履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科学历须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变更为:项目经理(1名):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4分;2.年龄30-55岁,得3分;3.具有五年(含)以上物业项目经理经验,得4分,三年(含)以上得2分,两年(含)以上得1分(取最高值,不重复得分);注:1.以上各项项目经理全部满足得分,部分满足和全不满足不得分;2.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缴纳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项目经理整项不得分;3.须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书及工作履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科学历须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四包-技术服务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2.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保洁主管(2名)和文员(1名)缴纳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项目经理整项不得分;变更为:2.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保洁主管(2名)和文员(1名)缴纳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本项整项不得分; 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包-技术服务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项目经理(2名):1.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4分;2.年龄30-55岁,得3分;3.均具有五年(含)以上物业项目经理经验,得4分,三年(含)以上得2分,两年(含)以上得1分(取最高值,不重复得分);注:1.以上各项2名项目经理均满足得分,部分满足和全不满足不得分;2.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名)缴纳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项目经理整项不得分;3.须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书及工作履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科学历须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变更为:项目经理(1名):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4分;2.年龄30-55岁,得3分;3.具有五年(含)以上物业项目经理经验,得4分,三年(含)以上得2分,两年(含)以上得1分(取最高值,不重复得分);注:1.以上各项完全满足得分,部分满足和全不满足不得分;2.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缴纳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项目经理整项不得分;3.须提供项目经理学历证书及工作履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科学历须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四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五包-技术服务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保洁主管(2人)及文员(1人):1.均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得3分;2.年龄全部在25-50岁,得3分;3.均具有两年(含)以上物业服务经验,得3分,一年(含)以上得1分(取最高值,不重复得分);注:1.以上各项2名保洁主管、1名文员均满足得分,部分满足和全不满足不得分;2.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保洁主管(2名)和文员(1名)缴纳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项目经理整项不得分;3.须提供保洁主管级文员学习及工作履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科学历须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变更为:保洁主管(1人):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得3分;2.年龄在25-50岁,得3分;3.具有两年(含)以上物业服务经验,得3分,一年(含)以上得1分(取最高值,不重复得分);注:1.以上各项保洁主管全部满足得分,部分满足和全不满足不得分;2.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保洁主管缴纳开标前12个月内至少连续6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本项整项不得分;3.须提供保洁主管学习及工作履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专科学历须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五部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需求-第四包-第二部分总社食堂后厨及餐厅-保洁服务-综合楼 “外围保洁员”由原招标文件内容“2”改为“3”。 第五部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需求-第四包-第二部分总社食堂后厨及餐厅-保洁服务-综合楼  “管理人员”由招标文件内容“2”改为“1”;“项目经理及保洁主管各1名”改为“保洁主管1名”。 第五部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需求-第五包-第一部分-(五)人员配置要求由原招标文件内容“1、项目经理及主管”改为“1、项目经理”。 第五部分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需求-第五包-第一部分人员配置由原招标文件内容“项目经理”改为“项目经理(总负责)”;“保洁主管”改为“领班”。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六、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招标文件内容: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8:30- 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改为: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上午8:30- 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请以下载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5、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电话:010-88052865采购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邮政编码:100035项目负责人:王云飞联系电话:010-55603585项目联系人:陈嘉联系电话:010-63099478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