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竹溪县非贫困村清洁能源专项扶贫项目,招标人为竹溪县生态能源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内容:土建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竹溪县浪谷细雨蔬菜基地“三沼”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中锋镇松树沟村、水坪镇田垭村、兵营镇银杏寺安置点、兵营镇李家湾安置点、兵营镇木瓜坪村明家院安置点、汇弯镇柳丰村土坝安置点、汇弯镇柳丰村庙梁安置点等7各发酵池为150立方米的小型沼气工程。设备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人工格栅、污水泵升吊塔、电控系统、避雷装置、栏杆爬梯、灭火器、沼气安全制度牌、警示标志、法兰(天窗口)、管道铺设和安装,户用沼气池池体粘结、池坑开挖回填、管道灶具安装设备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3资金来源:地方财政预算内资金。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具有机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沼气池建设、安装、维修服务、沼气池配套设备加工);
3.2投标人须具有农村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公司)或者农村能源(沼气)合作社法人登记;施工队长具备三级/高级技能及以上沼气生产资格证书;施工队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人员具备沼气生产资格证书、并连续从事5年以上农村沼气施工工作;具备施工必备的机械和设备(沼气专用钢模“钢模模具须达到250立方以上,且外模、内模同时具备”、搅拌机、振动棒等),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用;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具有同类型(大、中、小)沼气工程施工经验三个及以上;
3.4投标人必须经工商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许可的(公司或专业合作社有相应沼气池建设、维修、安装、生产、沼气池配套设备加工的单位)方可参加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2、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施工人员沼气生产工资格证书(至少提供5人)、并提供有工商部门和能源主管部门许可的(公司或专业合作社有相应沼气池建设、维修、安装、生产、沼气池配套设备加工的单位)证明文件、检察院投标企业行贿档案查询函。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 7 月 28 日至2017年 8 月 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12时,下午15时—18时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代理办公室(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电话:0719-2730318)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须知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17日上午9时之前,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电话:0719-2730318)。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月 17 日上午9时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进行公开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政务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招 标 人:竹溪县生态能源局
地 址:竹溪县东风路 53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97831272
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大裕沟16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19-2725551
竹溪县生态能源局
二0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