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环卫车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7-07-27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有关办法和宁波大榭开发区政府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方式,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大榭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环卫车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甬榭财行[2017]3205号 | ||
二、项目概况: | 品目一3吨垃圾压缩车1辆、品目二5吨自卸垃圾车1辆、品目三8吨扫路车1辆(详见采购内容及有关要求) |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7年08月03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到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请随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可邮寄。 |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17日09时30分 | ||
七、投标地点: | 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开评标区213室。 | ||
八、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7日09时30分 | ||
九、开标地点: | 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开评标区213室。 | ||
十、其他: | 1.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2.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3.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 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 上进行注册登记。 5.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若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有关技术规格方面的询问请用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 ||
采购机构: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海燕 联系电话:0574-86750097 传真:0574-86750097 联系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中信广场东楼二楼2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