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龙游县湖镇镇2017-2018年度河道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应为工商部门合法注册,具有河道保洁经营范围许可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采购活动。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投标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横道)
九.开标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7室(龙游县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3楼横道)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十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