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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谈判

2017-07-28 17:49:28|作者:清洁吧
  • 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受渝中区公安分局的委托,对渝中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序号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

    数量

    备注
    1

    渝中区公安分局

    交巡警支队车管所

    物业管理服务

    171.93.41个

    服务期限三年

    (合同每年一签)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谈判资格

    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二级资质证书。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谈判文件公告期限: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2日18:00前(北京时间)。

    (三)保证金递交时间:2017年8月3日18:00前(北京时间)。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完成注册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报名签到。

    (五)谈判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见当日大厅指示牌)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7日北京时间15:00

    (七)谈判时间:2017年8月7日北京时间15: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名称必须与参加谈判供应商名称相同,只有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后,才具备谈判资格。

    2、参加谈判供应商须先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上进行会员注册,并下载“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进行登记入库。完成注册登记后,携带登记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至配置中心业务一科进行现场复核(以上程序无投标项目时也可办理),通过复核的供应商方可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注册咨询电话02363827277)。

    因故未完成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最迟在谈判前一个工作日必须携带注册登记的相关资料至配置中心业务一科进行现场复核。

    3、保证金必须从参加谈判供应商的企业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或电汇方式直接划付到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提供的以下银行账户,缴、退保证金的手续费均由参加谈判供应商承担。

    4、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本项目专用账户收到的保证金为有效保证金。供应商应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因银行等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入账确认时间延迟,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保证金收款单位帐户:

    户 名: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开户行:建行重庆渝中支行

    保证金账号:50001013500050218275-10241

     6、特别提示:保证金须缴入相应账号,如保证金缴入账号错误,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银行进帐单)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7、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注意事项:未在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完成注册并通过复核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保证金来款账户名称与参加谈判供应商基本账户名称不一致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二)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通过网上程序将保证金退还到参加谈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

    1、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2、出现流标、废标情况,流标、废标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同一项目采购公告再次发布后,供应商须按规定重新缴纳保证金。

    3、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保证金未缴入本项目专用账户导致的保证金退还延迟,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所有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zbid.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所有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联系人:蒋老师

    邮 编:400010

    电 话:(023)63765532

    传 真:(023)63765497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业务二科

    (二)采购人:渝中区公安分局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23)63940181

    项目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经纬大道5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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