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南北校区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17-07-28 20:54:56|作者:清洁吧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南北校区物业服务项目品目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单位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8日 17:32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7日更正日期2017年07月28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关雪项目联系电话010-84229192采购单位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袁老师 010-80114020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关雪附件:附件1(发)17-0728变更公告-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南北校区物业服务项目.doc项目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南北校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EITCL-BJ01-1707081-01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关雪项目联系电话:010-84229192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7月27日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7月28日原公告项目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南北校区物业服务项目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7/t20170727_8592935.htm三、更正事项、内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物业管理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效期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获得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物业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资格的单位。变更为: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物业管理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效期内、含保安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获得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物业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资格的单位。四、其它补充事宜: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袁老师 010-80114020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关雪附件:1.(发)17-0728变更公告-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南北校区物业服务项目.doc---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