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重点贫困村清洁能源专项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竹溪县生态能源局的委托,就“竹溪县重点贫困村清洁能源专项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XJHY20170014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人:竹溪县生态能源局
2、项目名称:竹溪县重点贫困村清洁能源专项扶贫项目
3、采购预算:294.73万元
4、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7米239盏、太阳能路灯6米158盏、太阳能路灯5米407盏.
5、服务周期:60日历天
6、质保期: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施工资质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无在建工程;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
七、投标事项: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17年 7 月 31 日至2017年 8 月 4日的每天上午8:30-12:00时,(节假日除外)下午15:00-18:00时,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第三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委托人须是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以上资料必须真实且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改,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 4 日下午18:00时
八、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21 日上午09:00时
九、开标地点:竹溪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财政局家属楼一楼)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生态能源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97831272
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大裕沟16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19-2725551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