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大丰区大中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 |
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友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区大中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 (2)项目编号:DFCG20170200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保安、办公楼及庭院内外保洁、会务工作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来源: 自筹 (6)采购预算: 351000元/年 (7)供货期限要求:总期限 3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签订期限1年,招标人可根据中标单位履约情况决定下一年度是否续签或组织重新招标(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标段名称:大丰区大中镇人民政府物业管理服务 (2)标段内容:保安、办公楼及庭院内外保洁、会务工作服务等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应是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有劳动部门出具的有效劳动保险证明),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地级市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经理证书;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陆佰元(¥3600.00元),必须从基本帐户在开标前汇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六、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3209820531010000058693;,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到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http://www.dfzbcg.gov.cn主页下载); (2)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未报名。 2、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八、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5)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由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或地级市以上物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经理证书;(6)委托代理人、本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养老保险手册或劳动部门等相关机构的证明其现为单位正式人员的证明材料(投标单位自行证明,投标无效);(7)参与本次投标的所有投标人,均须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特别提醒:江苏省内投标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具有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与检察机关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具有同等效力,评委通过扫描告知函的二维码进行验——如果不能验证,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省外投标企业同理核验。。 九、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十、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大丰(http://www.dafeng.gov.cn)、盐城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ancheng.gov.cn)、大丰招标采购网(http://www.dfggzy.com) 十一、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 2017年8月21日10时至10时30分 2、开标时间: 2017年8月21日10时30时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幸福东大街2号,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二楼开标 二 室 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佩军 联系电话:1392182273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盐城友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方一号创意小镇9-1号楼410室(望园莱茵城北大门对面) 联系人:顾萍萍 联系电话:15851006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