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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龙安区马家乡马鞍山清洁小流域水保综合治理工程(邀标)招标公告

2017-08-04 14:16:20|作者:清洁吧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龙水{2017}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市龙安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阳市龙安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安阳市龙安区马家乡马鞍山清洁小流域水保综合治理工程





2、项目编号: SL2017SG053(1)

3、发包范围: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建设地点:安阳市龙安区

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7、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8、质量要求:合格

9、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0、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具体工程位置及数量参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2014年7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证书(工程验收证书);

3.4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6投标人(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 年8月4日至 2017年8月1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安阳市市民之家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政协对面),持本投标邀请书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29日 9 时30 分,地点为安阳市市民之家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开标一厅(文峰大道东段559号市人大政协对面)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书面或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龙安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崔女士 电 话:13569033518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13673056912

监督部门:安阳市龙安区农林水牧局

联系人:高亚杰 电 话:1853720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