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明港办事处关于启动园博园周边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招标工作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明港办事处关于启动园博园周边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招标工作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17-(037)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项目概况:1、为做好园博园周边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工作,明港办事处以公开招标形式引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开展人民路、航兴路、志洋路等28条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工作。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3 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标段1北边界:双鹤湖路(四港联动大道―雁鸣路)半幅面积; 南边界:志洋路(四港联动大道―站前大道);东边界:站前大道(双鹤湖路―志洋路);西边界:四港联动大道(双鹤湖路―志洋路),不含四港联动大道,面积共581499┫。标段2北边界:志洋路(四港联动大道―站前大道)(不包含);南边界:人民路(四港联动大道―梁州大道)(不包含);东边界:梁州大道(志洋路―人民路);西边界:京港澳高速(志洋路―人民路),不含四港联动大道,面积共942451┫。标段3北边界:人民路(四港联动大道―梁州大道);南边界:南海大道(四港联动大道―梁州大道);东边界:梁州大道(人民路―南海大道);西边界:京港澳(人民路―南海大道),不含四港联动大道,面积共319665┫。3、本项目按照郑港〔2017〕1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采购控制价:一级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班次费用单价为7.63元/┫/年、机扫人工保洁每班次费用单价为4.83元/┫/年;二级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班次费用单价为6.04元/┫/年、机扫人工保洁每班次费用单价为4.14元/┫/年;三级市政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每班次费用单价为5元/┫/年,机扫人工保洁每班次费用单价为3.62元/┫/年。4、服务期限:3年5、劳务作业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从成立起财务状况报告)。(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清扫保洁或物业管理等相关内容,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3、供应商须具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4、供应商具有依法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5、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的 “失信被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需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市政道路清扫保洁类似业绩。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4 日至2017年 8月 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星港路(原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近3年内(2014、2015、2016,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审计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人员社保证明、相关信用记录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的相关材料。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3、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8月 2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星港路(原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29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星港路(原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同时发布。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路与四港联动大道交叉口向南1千米联系人: 王先生电 话: 18336319866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联系人:郝先生电 话:0371-53305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