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县财政局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所需的中心城区环卫设备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到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参与投标。
1. 合同包划分及采购预算金额
合同包划分:本次招标的环卫设备共划分为3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及采购预算详见下表:
合同包划分一览表
合同 包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滑移装载机 | 台 | 2 | 105.00 |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 | 洒水车 | 台 | 2 | 110.00 | |
3 | 清雪车 | 台 | 3 | 75.0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备所需货物生产能力、技术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指定授权的经销商。一个制造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2.2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在本地区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12室),持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厂家授权(代理商提供)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8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乌鲁木齐县规划建设局
地 址: 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南华路99号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文明臣
联系电话:0991-5866339 18097675281 传真:0991-5822508
二○一七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