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国道漳州大桥桥头至衍后村段的绿化、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受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24国道漳州大桥桥头至衍后村段的绿化、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GXSZGK(2017)001-1OB
2、项目名称:324国道漳州大桥桥头至衍后村段的绿化、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人: 漳州高新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4、招标内容及要求:(祥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 | 品 目 号 | 服务项目名称 | 服务 内容 | 预算单价 (单位:元/㎡) | 总面积 (单位:㎡) | 总预算资金 (单位:元) | 服务期 (单位:年) | 服务 地点 |
1 | 1-1 | 324国道漳州大桥桥头至衍后村的绿化、保洁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 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5 | 170512 | 1705120 | 2 | 采购人 指定地点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体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行贿犯罪记录,原件须附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文件资料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6、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8月4日起至2017年8月18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7、购买标书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号
8、纸质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9、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15:3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4日15:30(北京时间),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号。由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采购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711号
项目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6-2965573
开户名: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帐 号:596900047110801
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