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溪龙乡集镇2017—2018年度道路保洁项目交易公告 一、交易条件: 本交易项目安吉县溪龙乡集镇2017—2018年度道路保洁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发包人为安吉县溪龙乡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自筹。经有关部门核准,该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交易进行公开交易,本次交易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交易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绿化带、车道、人行道、水沟、环卫设施的日常保洁及垃圾清扫、收集、清运,其中承包服务范围和要求为:1、东至乡政府(含周边)——临时农贸市场——老公路东侧5米范围内;南至黄杜村交界处(仅主要道路)——阿祥集团宿舍外围墙(含小停车场);西至S306省道(垃圾中转站至20号桥)西侧5米范围内;北至S306省道20号桥——晓墅交界斗堤。2、每周对集镇保洁道路洒水作业一次,每日机械保洁车上路作业。3、集镇范围企事业单位、学校、饭店、沿街沿线农户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的收集清运。4、人员配备:保洁人员9个,生活垃圾、厨余垃圾收集清运人员3个,日常管理人员1个。人员安排不得低于以上人数要求,除管理人员外,其它岗位具体由投标人自行安排。5、垃圾中转站的清运及日常管理。6、早上7点前收完垃圾桶(冬季8点前),做到沿路沿线白天无垃圾桶,专人负责循环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下午5点后统一放置垃圾桶。具体内容以发包人的具体安排为准。 交易项目地点:安吉县溪龙乡 合同期限:1年 本交易项目交易最高限价:本项目交易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元)。高于最高限价作无效交易报价处理。 三、交易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保洁(垃圾清扫收集清运)或城市(道路)垃圾清扫收集清运或物业管理的企业、公司;(4)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5)在安吉县境内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值班电话;(6)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负责人,并须配1名以上(含1名)专职管理人员。(7)各交易申请人必须充分考虑满足项目的要求,自行安排保洁设备、车辆、用具等。至少配备洒水车、道路清扫保洁车辆、巡查车各一辆,垃圾清运车三辆。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交易报名及交易文件获取 交易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双休日除外),报名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安吉县递铺镇凤栖苑10幢1单元402室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交易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支付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未来领取的作交易申请人自动放弃交易处理。 六、交易申请文件的递交 交易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吉县溪龙乡政府3号楼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易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交易代理机构: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2-5215550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