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期货大厦及国华人寿金融大厦清洁服务委托项目(第二次)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上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04日 13: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04日 14:00 至 2017年08月11日 14: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25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19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68882058-15 | ||
采购单位 | 上海上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19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颖雯 021-207679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娜 021-68882058-15 |
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受上海上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期货大厦及国华人寿金融大厦清洁服务委托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期货大厦及国华人寿金融大厦清洁服务委托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KB-GK-SQS-20170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娜
项目联系电话:021-68882058-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上期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19楼
联系方式:朱颖雯 021-207679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娜 021-68882058-15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期货大厦及国华人寿金融大厦清洁服务委托项目(第二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上海市建构筑物内保洁壹级能力》证书和《上海市建筑构物外立面清洗壹级能力》证书。3、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主要责任事故。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 具有保洁服务经营范围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4日 14:00 至 2017年08月11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话预约,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19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年8月11日下午14:00,工作日。(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色公章,至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验证及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现场报名请先电话预约。
3.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2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合一证照可免。
3.3 《上海市建构筑物内保洁壹级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 《上海市建筑构物外立面清洗壹级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5 有效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为截止到开标时间倒计时2个月内,并加盖公章,此原件由代理机构留存)。
3.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由代理机构留存)。
3.7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8 有效期内类似项目服务合同一份(原件及复印件)。
3.9 以上资料除有特别说明外,原件仅供核对(验证后退回),留下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如提供虚假材料或资料不全的,其投标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以上资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盖有企业红色公章,原件仅供核对(验证后退回),复印件由代理机构留存入档。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如提供虚假材料,其后续任何形式的报名及响应均为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http://www.ccgp.gov.cn/